項目裝配式審批部門
2018年12月1日以后,濟南市裝配式建筑批復由“濟南市城鄉建設發展服務中心“審核轉為由圖紙審查單位進行審查,自2020年4月1日起,裝配式建筑政策性審核及統計工作由濟南市城鄉建設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負責),審查依據為省標《裝配式建筑評標準》及濟南市相關政策文件要求。
濟南市裝配式建筑如何評判?
項目建筑執行雙控指標-控建筑面積/控單體裝配率
(1)控總建筑面積:
按照濟南市2018年11月9日下發《關于設計階段落實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通知》的要求:開發項目新開工民用裝配式建筑面積占項目建筑面積的比例應不低于土地出讓合同中的約定,如合同無約定,原則上按30%執行 (平陰、商河按15%執行)。
根據濟南市政府2019年1月2日出臺的《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降低工程建設成本的實施意見》,裝配式建筑采用項目整體裝配式指標計算比例方式,裝配式建筑比例指標基于項目總建筑面積計算,也就是說30%為項目的總建筑面積(之前為地上建筑面積)。
(2)控單體裝配率
30%的建筑面積中,其中單體按照省標《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進行單體裝配率進行計算,計算原則如下:
雙控指標滿足了才符合濟南市裝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
濟南市裝配式建筑建筑面積其他要求。
根據濟政發〔2021〕3號文件《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
① 執行30%總建筑面積的住宅項目(開發商投資的住宅項目),剩余70%建筑面積全面推行預制樓梯、樓板、非砌筑內隔墻、空調板、陽臺等裝配式部件。
② 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租賃住房、公寓 (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即100%建筑面積執行裝配式建筑評價要求。
其中含: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國有建設用地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中10%的配建租賃住房:新建商品住房開發項目原則上應按照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積10%的比例配建租賃住房,軌道交通站點半徑1公里范圍內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配建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0%(其中面積小于3公頃(含)地塊應全部用于租賃住房建設)。
濟建發〔2019〕22 號:關于貫徹落實《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的實施方案
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造,政府投資工程應使用裝配式技術進行建設,其他社會投資項目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
30%以上。萊蕪區、萊蕪高新區執行 20%。平陰、商河按 15%執行。
實體經濟項目原則上不強制要求裝配式建筑比例指標。
哪些需要執行/不執行鋼結構裝配式?
① 根據濟政發〔2021〕3號文件《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 積極創建山東省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重點推廣區,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租賃住房、公寓 (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醫院、學校、大跨度及大空間和單體面積超過 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方式建造
② 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強新建校舍鋼結構建筑推廣工作的通知》: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教學用房、辦公用房、學生宿舍、食堂等新建校舍項目,積極推廣鋼結構建筑,其中,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或者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的項目,應當采用鋼結構建筑,為廣大師生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綠色健康的學習環境。
③ 濟南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例會紀要【2021】 14號(2021年8月31日):
一、鑒于商品住房開發項目配建的租賃住房、市區兩級投融資平臺統籌多個經營性出讓地塊集中(含異地)配建的租賃住房、2019~2021年度新建類住房租賃試點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以社會投資為主且均未納入政府財政預算,是按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條件建成后無償移交政府的資產,不屬于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工程,原則上不要求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
二、對于地上建筑面積達到30 萬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開發項目(含多地塊打包出讓)配建的租賃住房,土地出讓前由市住建局轉城鄉建設發展服務中心在土地招拍掛出讓方案審查意見中提出鋼結構裝配式建造的應用范圍及比例,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中予以明確。
裝配式審查需提供資料
(一)圖審單位將建設單位填報的《建設項目單位工程明細表》(以下簡稱《明細表》),編制的《裝配式設計專項審核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裝配式建筑設計專篇》(以下簡稱《專篇》)及土地、立項和規劃等相關手續,以電子版形式傳送中心(其中《報告書》《裝配式建筑設計專篇》用CAD格式,《明細表》用WORD文檔格式),中心審核完成后,將《明細表》、《報告書》及《專篇》紙質版(加蓋建設、設計及中心公章)和電子版存檔并傳送圖審單位。
(二)圖審單位依據收到加蓋公章的《明細表》、《報告書》及《專篇》后,予以比對性審查,確保在圖審圖紙中嚴格落實。比對不符的,不得出具合格證書或審結意見。 (三)《明細表》、《報告書》及《專篇》將作為裝配式建筑日常檢查和產業化綜合驗收備案的主要依據。 容積率獎勵及優惠政策
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濟政發【2021】3號文:
在滿足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城鄉規劃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裝配式外墻技術產品的建筑,其預制外墻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 3% 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相關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時予以落實。
符合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設計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其預制部件部品購買資金可計入工程開發建設投入資金。投入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且已完成基礎工程,并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各撥付節點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可下調10個百分點。
明確建筑垃圾排放限額標準,開展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公示。在重污染天氣 Ⅱ 級及以下應急響應期間,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可從事除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之外的作業.
對不接入市政供熱管網、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且可再生能源供暖設備裝機容量占供暖系統設計熱負荷 60%以上的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其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供熱配套費額度的資金獎補,具體獎補政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將高星級綠色建筑、高星級健康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建設項目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鼓勵銀行和地方金融組織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信貸融資成本等方式給予支持.
裝配式建筑成本增量
(1)《裝配式建筑工程投資估算指標》(征求意見稿)
裝配率: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等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綜合比例。
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與傳統建筑經濟指標對比分析
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與傳統建筑經濟指標對比分析
工業化內裝增量成本單項參考指標
(2)金科《金科股份全成本限額手冊》
(3)保利置業《住宅產品建造標準》住宅裝配式成本增量
分析口徑:1、影響預制率大?。?)=測算對象相應構件預制混凝土量(m3)/測算對象混凝土總量(m3);2、建筑面積單方成本增量(元/㎡)=測算對象相應構件裝配式做法建面單方(元/㎡)-測算對象相應構件傳統做法建面單方(元/㎡)。因樣本量有限,具有一定局限性,僅做參考。
裝配式成本增量表
裝配式建筑驗收
濟建發〔2021〕21 號《濟南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實施細則》:
開發企業申報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需提交下列材料:項目落實建筑產業化技術要求的驗收合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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